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卖淫第三次被抓的可能会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较轻,则会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