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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提存是否有效
释义
    合同提存的效力如下:
    1、自提存有效成立时起,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有效的提存,即视为债务人履行了债务。
    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3、债权人享有随时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有法定的除斥期间。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4、对债权人领受权的限制:
    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时效为不变期间)不行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一、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什么时候消灭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从提存之日起五年之内不行使的则消灭,提存物扣除了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如果债权人没有履行其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书面表示放弃提存物的,债务人支付提存费用之后可以领取提存物。
    二、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什么
    下列原因会导致合同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合同中的债务已经履行完毕合同自然就会终止。
    (二)债务相互抵销。也就是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指因债权人受领迟延或者债权人不明难为给付,债务人将提存物提交提存机关,从而消灭债务的法律行为。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九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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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18: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