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营烟花爆竹需要哪些证件 |
释义 | 经营烟花爆竹需要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预先核准通知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 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步骤: 1、申请人向所在辖区乡镇街区安监办提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安监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2日内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安全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当场说明理由; 3、符合条件的,安监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由乡镇街区安监办统一或申请人自行报行政审批大厅; 4、市安监局驻行政审批中心人员对上报办证申请材料统一整理,移交三科办理; 5、三科在1个工作日内对经营户书面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6、对书面审查合格的经营户进行实地核查,核查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并当场说明理由; 7、审查合格的经营户统一安排培训、考核(2个工作日); 8、对考核合格的经营户,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由三科统一印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9、由窗口用印、发放证书。 综上所述,由于烟花爆竹其中的火药成分,燃放者在燃放时如果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燃放或者燃放违规产品,就会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在投入生产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安全审查初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进行安全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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