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成立但不生效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合同成立但不生效的合同包括: 1、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的合同; 3、无权处分的合同; 4、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5、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6、死因行为,即因行为人死亡而发生的效力。如遗嘱和遗赠; 7、需办理批准,登记。公证等手续的才生效的合同。 一、民法上涉外合同公证问题 《民法典》没有规定涉外合同需要经过公证才可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因此不需要办理批准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你们之间约定需要办理公证的话,是需要办理公证的。 二、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 合同生效的时间具体如下: 1、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在依照其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 3、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三、附期限合同在何时生效 附期限的合同成立后,如果是附了生效期限,则生效期限届至时生效。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第一百五十八条 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第一百六十条 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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