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生效的时间规定 |
释义 | 1、通常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1)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书面形式的合同生效的时间是:当事人均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另外,在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生效。 (2)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的规定,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的合同生效的时间是:签订确认书时。 (3)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的规定,网络合同的生效时间是:选择商品或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 2、特殊情况下: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形下,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并不当然生效。比如附条件的合同、依法需要办理批准等手续方能生效的合同。 一、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订立合同,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合同双方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通过自愿签订有关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从而成立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签订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必须具备以上条件才能生效。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可以是哪里 合同成立的地点分为两种,有约定的合同成立地点和无约定的合同成立地点。 1、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有约定合同成立地点的,从其约定。即使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成立地点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不一致的,仍然以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成立地点为准。 2、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合同成立地点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不在同一个地点的,应当以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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