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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结婚登记查近亲吗
释义
    

法律主观:
    


    作人员只是看户口本和身份证,留存复印件存档,但是近亲结婚查不出来,不过在办理手续前,工作人员会给你们一张表格,要求你们声明是属实的,其中就有近亲不允许结婚的条款。近亲的婚姻被发现后或是有人举报,法院有权判决该婚姻无效。,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值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补办的结婚证和原来的结婚证是有区别的,主要的区别是登记的日期变为补办的日期,但补办的结婚证和原证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领结婚证会查近亲,如果是近亲的话是不允许结婚的,属于无效婚姻的事由。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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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0: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