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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避免肺结核影响重疾险的理赔?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重疾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时向其支付一定的保险金。但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已经患有肺结核或其他相关疾病,或在投保后未告知该疾病情况,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此外,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内患病,保险公司也不予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合同订立后,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或者疾病,已经成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
    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首次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保险金。
    5.《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二条:本保险合同所称首次确诊,是指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首次被医生确诊并诊断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
    6.《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确诊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
    因此,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自身情况,特别是已经患有肺结核等重大疾病的情况。同时,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等待期等相关条款,避免因未履行告知义务或等待期未满而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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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5:4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