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子女抚养问题,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原则上,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因为孩子太小,多数判给母亲抚养;2周岁-10周岁的孩子,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而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通过协商,确定抚养权归谁,如协商不成,那需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