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婚女性在为孩子上户口时,可以选择让孩子使用父亲或母亲的姓氏,但是如果选择其他姓氏,则需要满足特定条件。 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父亲、母亲中一方确定。 2.《民政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决定》第四条规定,未婚父母在为孩子办理户口登记时,可以选择让孩子使用父亲或母亲的姓氏,也可以选择其他姓氏,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父母双方同意; (2)孩子已经使用其他姓氏并具有一定连续时间; (3)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其他姓氏。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为其选择或变更姓名,但是不得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未婚女生在为孩子上户口时,如果选择让孩子使用其他姓氏,需要符合以上规定。如果无法满足条件,则需要按照父母协商确定的姓氏进行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