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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放弃工伤鉴定有法律效力吗
释义
    我国员工自动放弃工伤鉴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员工选择自动放弃工伤认定,需要做出放弃工伤认定的承诺书。公司要求签放弃认定,属于公司严重违反《社会保险法》规定,是无效的。
    一、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
    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是企业为了节省支出,达到利益最大化而运用的手段之一,但应当注意的是,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因此,企业要求员工签署保证书放弃单位为自己购买社保这是一个无效的法律行为。
    三、工伤保险能报多少钱
    一、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二、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
    (二)发票原件。
    (三)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四)工伤待遇审批表。
    (五)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残疾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
    (六)工伤职工如需要评残,需到医保局处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报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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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6: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