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胎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财产怎么处理? |
释义 | 胎儿在遗产继承当中只是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如果其出生就是死体或者没有机会出生的,从始至终都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不管被继承人是否先于胎儿死亡,只要胎儿是死体,就不可以继承遗产。 一、民法典中胎儿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胎儿可以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二、遗产继承中孕妇是否会多分财产 在遗产继承并不是孕妇能多分财产,而是在分割遗产时,应预先留下遗腹子应由的遗产份额。根据法律规定,胎儿的继承权有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形,这时将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如果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就自始不享有继承权。 三、赠与下一代未出生孩子现金有效吗 赠与还未出生的孩子5万元现金有效。涉及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所以赠与人只要是出自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也具有行为能力,那么其赠与还未出生的孩子5万元现金的行为合法有效,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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