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包括立案检验,审查单证,损失调查,核算损失程度,损余处理,给付赔款和行使代位追偿权。其中,立案检验需要派员对现场进行查勘,审核责任,调查损失,核算损失程度和处理损余物资,最后经被保险人同意保险企业的理算结果后,被保险人即可领款。保险公司的赔偿流程如下: 第一步: 立案检验。 保险公司收到事故通知后,先编号立案,然后派人对现场进行勘查,记录损失情况和救援整理情况等。 第二步: 审查单证,审核责任。 第三步: 损失调查。 在损失检验和审核各项单证的基础上,包括赴现场实地调查和函电了解,或向专家、化验部门复证。 第四步: 核算损失程度。 在财产保险中,必须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文件或证明核算损失的金额,以决定赔偿的数额。 第五步: 处理剩余物资。 处理剩余物资的价值和处理方式,关系到赔款金额的大小,也关系到残余物资的利用。 第六步: 支付赔款。 经被保险人同意保险公司的理算结果后,被保险人即可领款。 第七步: 行使代位追偿权。 如果损失原因属于第三方责任,保险公司赔偿后,可获得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代替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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