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标准是按照土地等级、土地用途、建筑容积率来确定的,相当于外商投资企业5年的土地使用费,其具体计算公式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地面积x5年土地使用费x容积率系数。 其中,容积率系数在1.8以内的,按100%计算;超过1.8的部分,按50%计算。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地面积x 5年土地使用费x 容积率系数 该房屋的容积率筑面积/占地面积20/20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0 x 5 x 100 [1+(6-1.8)/2]1000(元) 如果原出让土地并不改变用途的,则毋须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