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欠款人签字就有法律效力。 在民事诉讼中,审查一张欠条是否有法律效力,主要是审查欠条所反映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否确实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讲,欠条以什么形式存在,并不是关键所在。 1、打印的欠条,如果没有欠款人的任何签名,或印章。这样的所谓欠条,任何人都可以随便伪造一份,所以在法律上,如果对方不承认,自然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2、打印的欠条,如果有欠款人的亲笔签名或手印,其证明效力较高,法庭一般会予以采信。 3、打印的欠条,如果只有欠款人的印章,与前述2比较,其证明效力一般,但对方如不能提供相反证据,或不能提供印章系伪造等,仍需承担举证责任,即败诉的结果。 从法律上来讲,借条手写或打印都可以,但考虑到实践中有只有借款人签字的打印借条,借款人声称是在空白纸上签字,被他人事后打印的争议,所以,最好还是手写借据。打印的借条至少应该具备以下基本内容:借款人及出借人姓名信息、借款数额、借款期限、利息、违约责任、借款人签名、签署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