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总量可以一年或多年为基础来确定。总量的时间跨度通常应与承诺期或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阶段相对应,针对该时间段还应明确其他的碳排放权交易设计要素。政策制定者还需要考虑与设定总量相关的法律问题和行政程序,包括指定相关政府机构负责管理和设定总量水平,并视情况考虑是否需要设立独立机构,提供设定或修正总量方面的咨询意见。 【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