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顺序继承人能够继承全部财产吗 |
释义 | 第一顺序继承人不一定可以继承全部财产,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的,可以继承全部财产;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将部分或者全部遗产指定给第一顺序以外的人继承的,就不可以继承全部遗产。 一、独生子女能否继承父母遗产 不一定。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那么子女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与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但是如果父母生前立有合法的遗嘱,声明将遗产赠与子女以外的其他人,那么子女可能就无法继承父母的遗产。只有此种情况下,如果子女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可以主张自己应当获得保留的必要的遗产。但是如果子女不属于前述情况,就无权继承遗产。 二、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包括什么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包括: 1、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2、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 3、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 4、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6、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遗产继承有什么方式?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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