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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委会主任怎么样选出来的
释义
    法律分析:
    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 1.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名,全部由业主提任。聘任执行秘书1人。2. 筹备小组根据业主代表推荐意见,提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也可以通过业主代表自荐、推荐的形式,提交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采取方式选举产生。 
    具体选举办法:1.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委员数的,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或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会2.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没有达到应选委员数的,按符合当选条件的委员候选人确认当选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委员在未当选的原委员候选人中进行补选;3. 设立候补委员制度的,候补委员当选条件同正式委员,在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后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产生。候补委员人数不得超过正式委员人数的百分之五十。若候补委员在投票中未通过,则不能当选候补委员。
    成立业委会需要什么条件: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伙之日起满2年的,发展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第三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条 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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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22: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