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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选举业主委员要具备什么条件
释义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丰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业主委员会选举流程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成立;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应依法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备案登记。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应遵守一定的程序:
    1.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应在选举日15日以前向全体业主送达选票。
    2.选票以产权人为单位,一个产权人一张选票;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共用一张选票。
    3.建设单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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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21:4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