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不动产登记是如何收费的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建立的一项物权准则,是指经权利人或好坏关系人请求,由国家专职部分将有关不动产品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现实。 不动产登记收费规范。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组织依法处理不动产权利登记时,依据不一样景象,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执行不动产一致登记准则,实施房子所有权及其建造用地使用权一体登记。原有住所及其建造用地别离处理各类登记时收取的登记费,一致结合调整为不动产登记收费,即住所所有权及其建造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收取一次登记费。计划用处为住所的房子(以下简称住所)及其建造用地使用权请求处理下列不动产登记事项,供给具体效劳内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规范为每件80元。 二、不动产登记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申请国家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1、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 2、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 3、登记内容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 4、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不动产更正登记构成要件 更正登记是指为消除因登记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登记与实体权利关系原始的不一致状态,对既存登记内容的一部进行订正补充而发生的登记。更正登记的目的在于为错误的登记提供救济途径,保护真正权利人的权利,维护秩序安定与交易安全。根据法律的规定,更正登记应具备如下构成要件: (1)不动产登记事项记载错误。 (2)须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 (3)须登记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