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会见期间可以使用书面文件作为证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被害人、民事诉讼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应当如实说话,不得作伪证或者隐瞒事实,不得拒绝证人出庭作证、提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律师在代理当事人进行刑事辩护、提供法律服务等活动中,有权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索取与案件有关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并有权出具证明。” 因此,律师会见期间可以使用书面文件作为证据。当然,在使用书面文件作为证据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客户的隐私和信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