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硕士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由政府财政按给予人才津贴,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人才津贴。法律明确规定,济宁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由政府财政按照下列标准给予人才津贴: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人才津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人才津贴; 3、全日制本科生,2年内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人才津贴。 【法律依据】: 《济宁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 第六条 济宁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由政府财政按照下列标准给予人才津贴: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人才津贴;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人才津贴; (三)全日制本科生,2年内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人才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