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子是否构成强奸罪与女子性侵案有关 |
释义 | 女子性侵男子不构成强奸罪,根据我国刑法,强奸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未满14周岁的女童。强奸罪具有侵犯妇女不可侵犯权利、通过暴力或威胁使其无法反抗并强行发生性行为的特征。犯罪主体必须是年满14周岁的男性,且具有故意和强行奸淫的目的。 法律分析 一、女子性侵男子是否构成强奸罪 1、女子性侵男子是不构成强奸罪的,我国刑法中的强奸罪的犯罪构成主体仅限于男性。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该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怎样判定强奸罪 1、根据有关强奸罪的规定,强奸罪的对象只针对妇女以及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并没有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定为强奸。根据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女性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 2、强奸罪的犯罪特征有: (1)侵犯的客体,主要为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致使妇女不敢反抗、不能抗拒,在违背妇女的意志下,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 (3)犯罪主体为年满十四周岁的男性。 (4)在主观方面,行为人是故意所为,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结语 女子性侵男子并不构成强奸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主要是妇女和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并未将女性对男性的强迫性行为定为强奸罪。强奸罪的特征包括侵犯妇女性权利、通过暴力或威胁迫使妇女发生性行为、犯罪主体为年满十四周岁的男性,并且行为人具有故意和强行奸淫的目的。以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强奸罪的规定进行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