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职工去世后丧葬费和五险一金一般半个月能办下来。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 一、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流程如下: 1、法定继承人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 2、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准备离退休人员火化证、代领人身份证等资料; 3、社会化服务科核算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 4、离退休人员遗产继承人领取相关待遇。 二、申领丧葬费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死者火化发票或火化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死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明,户口本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无法证明的,需提供派出所核实的关系证明,如果退休档案材料能够证明关系,也可以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4、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死亡后待遇统一划入死者领取养老金的银行账户; 6、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