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南方酸性土壤中镉超过0.3mg/kg时被认为是超标的。南方地区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土壤呈现一定的酸性。此外,农作物细根在生长发育过程中会吸收大量的镉元素,因此南方酸性土壤中镉元素的超标情况较为普遍。关于土壤镉污染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是《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18),其中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土壤中允许存在的镉等重金属元素的最高含量限值。其中,耕地土壤中镉元素的最高容许含量是0.3mg/kg。需要注意的是,土壤镉超标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的危害,引起慢性病等。因此,在实际土壤治理和利用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土壤中镉等污染物的含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第三百五十条 耕地土壤中镉元素的最高容许含量为0.3mg/k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