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源纳税人有哪些 |
释义 | 资源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开采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简称应税产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纳税人的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资源税的“普遍征收”原则。此外,按照税法规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扣缴义务人,包括独立矿山、联合企业以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 1、纳税人采取除分期收款和预收货款外的其他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4、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综上所述,资源税是为了调节资源开采中的级差收入、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而对资源产品开征的税种。纳税人按照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应向国家缴纳的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十条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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