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执行到期债权? |
释义 |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执行提出了几个条件,包括债务期满、第三方无异议等。如果第三方对债务提出异议,则不得强制执行。执行法院不应进行实质审查,而是应指示申请人提起代理权诉讼。 法律分析 到期债权是指被执行人不能偿还债务,但以外的第三方享有的债权,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申请,强制执行该第三方。最高人民法院主张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的执行必须符合几个条件。如该债务期满,第三个人对这笔债务没有提出异议等。申请执行行为的前提以第三方没有对债务提出异议为前提,如有异议,不得强制执行第三方。不论异议是否成立,执行法院不应进行实质审查,应明确申请人提起代理权诉讼进行救济,不得强制执行。 拓展延伸 执行到期债权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执行到期债权的权利与义务是指在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索债权的权利,同时债权人也有相应的义务。债权人的权利包括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要求债务人支付利息和违约金等,以及在债务人无力履行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债权人的义务包括在履行债权行使过程中,遵守法律程序、不采取不当手段进行追索、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等。执行到期债权的权利与义务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权益关系的体现,旨在维护合同的履行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执行到期债权的权利与义务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权益关系的体现,旨在维护合同的履行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主张,执行到期债权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如债务期满、第三方无异议等。在履行债权行使过程中,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债权人也有相应的义务,包括遵守法律程序、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等。执行到期债权的实施应当依法进行,以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01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害关系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处理。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该他人予以否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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