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党积极分子能转移吗 |
释义 | 可以。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指那些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党小组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发展对象进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入党积极分子身份可以转移,大学毕业到了新单位后还算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 入党积极分子在学校里毕业了还处于积极分子培养期间,那可以与学校党组织联把档案资料全部转移到新的工作岗位去,并在原校党支部写明转移关系说明及介绍信,盖上党委印章。然后带上或由党委传送到工作单位党委或支部,作为积极分子继续培养对象。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如果因单位调整,工作调整等其他原因,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单位发生了变化,原单位组织应当及时将入党积极分子关系和相关培养教育材料一并转给入党积极分子的新单位,新单位的组织可以接着进行培养。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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