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二手房交易中,可能出现原房主不迁户口导致新房主无法落户的情况。法院无法支持迁户口的诉求,要注意书面约定,卖方即使没有造成实际损失也需承担违约责任,应根据合同法规定酌情确定违约金。 法律分析 在二手房交易中,常常出现卖方未迁出户口,导致买方无法落户的情况。然而,迁户口不在法院审理的范围内,法院无法支持当事人要求迁出户口的诉求。对于不需要或无法迁出户口的情况,特别需要注意书面条款的专门约定,以避免口头约定的问题。卖方不能认为没有实际损失就不承担违约责任,即使买方没有受到实际损失,也不能免除卖方未迁户口的违约责任。正确的做法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酌情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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