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童保护<strong>法律法规</strong> |
释义 | 儿童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的法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职责是: (一)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规划; (二)组织、协调公安、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工商、民政、司法行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三)对本法实施的情况和工作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总结、推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经验,树立、表彰先进典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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