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担保期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如果未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在约定期间内未起诉或申请仲裁,则保证人免除责任。买房担保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若没有明确约定,则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限,则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则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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