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只要没有超过三年,就还可以起诉,满足起诉条件,法院会受理的。 在借贷关系中,债权人如果怠于行使自身权利,超过3年不主张自己的债权,则其债权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不受法律保护,并不意味着债权灭失,债权人依然有机会获得清偿。 (1)继续起诉。诉讼时效期满债权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但是债权人自身的实体权利并未丧失,债权始终存在,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因此,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催告债务人还款或要求其确认还款。即使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限已届满,债权人依然可以催告债务人还款,债务人自愿还款的,债权人的受偿权受法律保护,对方不得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 (3)催告保证人并在欠款催收通知书上签字。 保证人如果愿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能够构成新的保证合同的欠款催收通知书上签字的,债权人就能以此要求保证人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这就要求欠款催收通知书的条款设计符合一定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