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雇佣合同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大陆法系各国一般都对雇佣合同设有规定。 一、运输合同与雇佣有什么区别 其一,两者的标的不同。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方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 其二,两者取得报酬的方式不同。在雇佣关系中,雇员的报酬体现为工资。 其三,两者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同。在雇佣活动中,雇主有权对雇员的劳务活动进行监督,受雇人要受雇主指示的约束。 二、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包括以下形式: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其他。 三、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应从哪考虑 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应从形式和实质考虑:双方是否签订了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从实质性要求来看,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是否支付报酬。其次,要看员工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即是否存在隶属关系。雇员受雇主控制是雇佣关系存在的基础。在雇佣法律关系中,雇员只是雇主雇佣来完成某项工作的人。员工在工作中应服从雇主的监督和指导。看员工是否由雇主或其委托人选择。只要具备上述形式要素和实质要素,就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