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竞标成功后可以退标吗 |
释义 | 一旦被依法确认为中标人的,是不可以随便放弃中标的,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投标人中标后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是属于违约的行为,视为放弃中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是指招标人向经评选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之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通常情况下,可以视为中标人弃标的情形有: 1、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在签订合同时,恶意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3、在签订合同时,恶意要求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4、拒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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