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是按什么行为纳税的 |
释义 | 纳税标准需要根据纳税义务人,纳税项目进行分析。影响纳税的因素有,免税,抵税,专项扣除,等政策。 一、中途换单位了专项扣除怎么操作 中途换单位了专项扣除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 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更换工作单位的纳税人,需要由新任职、受雇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入职的当月,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 1、子女教育。标准是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教育是指3岁到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父母双方各扣50%或约定由其中一方按100%扣除,选定后一年不得改变; 2、赡养老人。标准为独生子女,按2000元每月,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姊妹分摊,每人每月小于等于1000元; 3、住房贷款利息。标准为每月1000元,扣除期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4、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等按1500元每月扣除,其他城市,市辖区人口超过100万按1100元每月扣除,其他城市,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按800元每月扣除; 5、大病医疗。标准为80000元每年; 6、继续教育。标准为学历学位教育400元每月,同一学历学位小于等于48个月。继续教育,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则单位在使用扣缴端软件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 选择需要同步的专项项目,点击更新,可以获取选择企业扣缴申报的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 三、工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百分比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