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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定义是什么?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定义,包括从事公务的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人员,以及被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等。除此之外的人员都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除上述人员外,都是非国家工作人员。
    拓展延伸
    公职人员之外的从业人员如何被界定?
    公职人员之外的从业人员被界定的主要依据是其是否与政府机构有雇佣关系。一般来说,公职人员是指在政府机构中受雇并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例如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公务员等。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则包括各种与政府无直接雇佣关系的从业人员,如私营企业员工、自由职业者、非营利组织成员等。此外,还需要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具体定义,以及具体行业或领域内的规定。因此,非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雇佣关系、职责范围、权责义务等。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从事公务的国家机关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则是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界定非国家工作人员的主要依据是其是否与政府机构有雇佣关系。然而,具体的界定还需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因此,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总则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82):第七条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
    国务院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工作。
    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章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第八条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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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14: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