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如何终止担保关系? |
释义 | 除非经过债权人同意,担保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的。唯一的例外是:1、担保期限届满,债权人在担保期间内未主张担保权利;2、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在此之前未主张债权。 法律分析 担保合同已经生效后,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担保的,除非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经过债权人同意。 2、担保期限届满,债权人在担保期间内未主张担保权利。 3、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在此之前未主张债权。 拓展延伸 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的法律途径 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的法律途径包括:1.与债权人协商解除担保关系,经债权人同意后,可以通过书面解除协议来解除担保责任;2.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形,如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拒绝履行或变更债务等,担保人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除担保责任;3.担保人可以申请担保物的变更或解除,例如抵押物的解除或转让,以减轻自身责任;4.担保人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的方式解除担保责任,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从而摆脱担保责任;5.在特定情况下,担保人可能享有法定解除担保责任的权利,如担保期限届满、债务已经清偿等。需要注意的是,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的具体途径和条件可能因国家法律和具体合同条款而有所不同,建议在解除担保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有效。 结语 担保合同一经生效,担保人一般不得取消担保,除非以下情形之一:1、经债权人同意;2、担保期限届满,债权人未主张担保权利;3、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未主张债权。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的法律途径包括与债权人协商解除担保关系、法院起诉解除担保责任、申请担保物变更或解除、转让债权解除担保责任,以及特定情况下享有法定解除权利。具体途径和条件可能因法律和合同而异,请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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