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动车注销户口方式如下: 1、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单位车辆盖公章,私车车主签名; 3、携带报废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表》、牌照两块; 4、报废的车辆若遗失行驶证牌照的,须同时办理补牌证手续。 在什么情况下车辆可注销户口 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的; 2、机动车灭失的; 3、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4、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