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等于误工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法律客观: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误工费仅限于工伤职工本人。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原 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误工费仅限于工伤职工本人。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