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哪些人安全生产法中,安全管理人员包含以下人员:1、企业负责人;2、部门/项目经理;3、安全主管/安全主任;4、安全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管理和控制。企业主管部门是企业经济及生产活动的管理机关,按照“管生产同时管理安全”的原则,在组织本部门、本行业的经济和生产工作中,同时也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督促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持点制订相应的管理法规和技术法规,并向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备案,依法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能。三、企业中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什么能力1、调查研究生产中的重大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执行,负责整改查验。2、制订违章作业条例和控制违章作业,发现重大隐患时,当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3、在施工现场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应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4、制定对生产部门人员有关安全作业教育作业文件,定时排查,全面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员工无违法犯罪。5、定期日常安全管理培训,建立控制、完善公司突发性事故制度,参与编制事故应急救援和演练工作。 法律客观: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