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约定利润分配
释义
    新《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由此可见。公司分配利润应不仅限于股东大会决议,股东被赋予了更大的自主权。
    但是,所谓的全体股东约定,是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约定还是公司经营中全体股东约?全体股东约定是否等同于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对此,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也不甚明了。
    笔者认为,全体股东约定可以是全体股东在公司设立时约定,也可以是公司经营中全体股东约定,但不能理解为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一是新《公司法》在用语上,该条未采用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概念,且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与全体股东约定的含义相去甚远;二是全体股东约定是全体股东的意思表示,而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是多数股东的意思表示;三是分配利润对股东利益影响重大,其一般原则应当是按出资比例分配,特殊情况下才不按此比例分配,如果允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改变这一利润分配比例,将造成多数股东、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新《公司法》规定的根据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的规则,可因股东全体意志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改变。
    一、股东要求公司分配利润的条件
    获取收益是股东出资的基本目的,因此分取红利是股东各项权利的核心。普遍的观点认为股东要求分取红利应当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公司有可分配利润,二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分红。
    (一)公司有可分配利润
    公司盈利是公司股东分取红利的前提和基础,在公司未盈利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分取红利,实际上是分割公司财产,其性质相当于股东抽逃出资。当然,公司盈利也并非意味着公司股东就可以直接决议分红,依照新《公司法》第167条规定,公司在盈利后、分配利润之前还应当完成下列事项:缴纳税款;弥补亏损;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还应当按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给公司。
    (二)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分红
    二、什么是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或待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
    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义: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5: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