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税务登记业务在国税局办理,2018年国地税合并,所有税务业务都由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在三证合一后,合并到营业执照内,但在办理完营业执照后,还是需要进行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已和营业执照合并);(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根据规定,纳税人应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未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应受到相应的处罚:《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四十三条 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第四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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