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证明如何办理过程? |
释义 | 1、出租人或承担人提供上述有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市场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合同》;,2、租赁双方将《房屋租赁合同》逐条进行填写,双方签定盖章后,送交申请单位;,3、区房地产市场派员对租赁房屋进行实地察看、评估;,4、发给《房屋租赁证》;,5、由出租方、承租方交纳0.5‰的交易手续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章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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