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辞职的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
释义 | 不可以。根据劳动法及社会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我们所说的“三险”或“五险”,其中就包含了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各省市规定不一,可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主动辞职不满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一、领取失业金期间的社会养老保险不需要缴纳。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缴纳社会保险。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养老保险不可以缴纳。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根据我国社保法规定,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可以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不能继续缴存养老保险。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 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 二、离职8个月了还可以领失业金吗 离职8个月只要非当事人意愿辞职就可以领失业金。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当事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当事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1、非当事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 2、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3、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失业金领取的情况是什么? 1、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2、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没有等待期,但是有最长给付期。《失业保险条例》中关于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规定,不能理解为缴费时间达到上述要求的失业人员都能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实务中,各地可能根据失业者缴费时间的长短,在同一档次内适当拉开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次数限制: 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次数限制。《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只规定了有关享受失业保险的条件,而没有规定限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次数。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申请与失业人员就业期间履行缴费义务相对等。履行缴费满1年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只要符合《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而不管劳动者领取的次数多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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