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为行政方式,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二、诉讼离婚,(一)、向法院起诉离婚。(二)、定期开庭。(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四)、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进行判决、裁定。 (五)、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