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工作纪律要求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有关人民警察政治觉悟、政治行为和政治言论方面的规范。基于人民警察的性质,人民警察有关政治方面的纪律主要有:不得散布有损于国家声誉、形象和威信的口头或书面言论得参加国家明令取缔、禁止以及未依法得到批准的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得参加以反对国家为目的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得参加罢工。值得注意的是,人民警察有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权利,但是不得以反对国家为目的。2、组织纪律。组织纪律是对人民警察行动上的要求。其基本内容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参与派性活动,听从组织调度,自觉接受监督,无条件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3、工作纪律。人民警察的工作纪律包括积极履行公务,秉公执法等方面。积极履行公务,一是严格履行《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尽职尽责,恪尽职守是正确行使《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各项权力,绝不以权谋私是执法不阿,敢于同一切不正之风作斗争。秉公执法,一是严格公正执法是廉洁执法。工作纪律又称为执法执勤纪律。4、内务纪律。人民警察的内务纪律涉及人民警察的内部管理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一是要求在人事管理各个环节公开公正公平,保证唯才是举,任人唯贤是对待人民群众文明礼貌,热情耐心,不推诿搪塞,不敷衍了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必须做到:(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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