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条件: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3、与原承租人共 同居 住两年以上;4、没有其他住房。直管公房的产权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收回。 《城市 房屋租赁 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 租赁合同 中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