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餐饮店环境卫生差处罚依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二)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五)服务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第八条 餐饮业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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