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军人在部队判刑保留军籍,一般都是过失犯罪或者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应予开除军籍的有以下几种情况:(1)被判刑的反犯罪分子一律开除军籍;(2)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犯罪分子一般应开除军籍;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一般不开除军籍;(3)对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反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确已丧失军人基本条件的,必要时也可开除军籍。以上需要开除军籍的人员,战士须经军级单位批准,营以下干部须经大军区或军兵种一级单位批准,团职以上干部须经军委批准。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四十四条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