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性质跟股东个人财产的关系? |
释义 | 公司性质跟股东个人财产的关系如下:1、实际上是合伙企业,投资人却误以为设立和经营的是公司。导致合伙人之间对权利认知错位,合伙人不知道自己要对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责任,也就是会追索到自己的个人财产。2、自以为设立和经营的是有限公司,实际上是个人独资企业。“夫妻公司”或者“父子公司”以及新公司法实施后的“一人公司”即实践中常见的中小企业组织形式。投资人经营中将公司财产与家庭或个人财产混为一体,对外发生纠纷的时候可能招致公司人格的丧失,失去“有限责任”的保护。比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仍旧会追索到股东的个人的财产。 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是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发生混同的,公司失去独立偿债能力,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人最明显的特征是财产独立和责任独立,这就要求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财产界线必须清晰、明确、独立。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发生混同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公司失去独立偿债能力,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风险提示:股东个人账户随意与公司账户存在资金往来存在普遍性,股东可能没有意识到这样做有巨大的法律风险,一旦公司经营不当陷入债务危机中,股东的有限责任失去作用,拖累股东个人共同承担债务。 公司破产清算跟原始股东有关系吗 没有关系。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股东就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股东明知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较大,本来股东应提供更多的股权投资,但股东故意规避股权投资,而是向公司提供贷款进行债权投资。这种情况下,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而破产时,股东将与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参与公司财产分配,这显然不利于保护其它债权人利益。实际上,股东通过将原《公司法》所要求的股权投资在新《公司法》下转化为了债权投资,从而低成本取得有限责任保护,进而将有限责任的风险完全外部化。 公司一个股东跟多个股东的区别 一个股东的公司只存在于有限责任公司中,在法律上称为一人公司。多个股东的公司可能是有限公司也可能是股份公司。一人公司的股东在不能证明其与公司财产混同的情况下,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破产对股东个人财产有影响吗 公司破产对股东个人财产没有影响。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如果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并且没有侵害公司利益的,是不需要对破产债务承担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第三十六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能否强制执行股东个人财产 能否强制执行股东个人财产,需要分情形讨论。一般而言,法人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应该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但若出现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则股东不再承担有限责任,而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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