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目前已经停办了。之前已有的还可以继续享有相关补贴政策。 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就算那些已经印刷好的独生子女证件大概也都已经销毁,不可能再给你印刷一两本,而且独生子女证的档案名册也已经封存。 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可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3、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国家优先照顾。 5、产妇除享受法定产假外,增加35天的产假,男方享受10天的看护假,假期工资照发。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